对建筑学定义的诠释
从事本行业的人一般都已经忽视了对本专业定义的认识,同时在教学的过程中也从来未对这个专业提出过明确的专业定义。现代建筑一般崇尚空间,从Cobusier,格罗皮乌斯,Mies,赖特等人的建筑理论中都从未明确解释过这一概念. 个人认为所谓建筑学一般的定义就是研究空间形成及构成手段的应用科学. 一般人从事建筑设计行业在对空间的考虑上是由功能引导的,在结构的基础上进行功能空间的划分,同时依托构造结合结构进行形式上的处理,所塑造的建筑形体同时形成室内与室外两个空间,与实际场地,规划诸多方面结合形成两个方面的环境,但虚实是相对的,无所谓实体也就无所谓空间,无所谓空间也就无所谓实体,实体形成空间,空间塑造实体.相对人的视觉而言,实体相对位于中心地位,所处空间 构成功能使用场所,由内而室内氛围,由外而场所精神. 对实体刻画的最终结果是对空间的影响,空间的使用不是唯一的,空间的存在是绝对的,相对仅取决于参考系的选择.(建筑在地平线上的参考系) 个人认为对空间的处理是依托实体的,其对空间的精神存在是用现实手段解决的,即结构理性化,材料现实化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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